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联合声明
11月17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与德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克林拜尔在北京共同主持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双方高级别官员出席对话。双方重申这一对话机制是中德就财金领域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开展双边沟通和政策协调的重要平台。双方致力于通过多双边渠道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双方同意加强财金领域合作,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扩大双向市场开放。双方致力于共同完善国际经济治理,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公平、开放、透明、包容、公正、可持续、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双方在对话中达成以下共识: 双方欢迎符合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欢迎符合条件的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支持提升GDR和CDR在各自市场的流动性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德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水平。 双方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对方市场投资展业。双方支持加强在证券、期货及衍生品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加强中德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和自律监管机构在多双边框架下的交流合作,为共同应对国际经济金融挑战创造良好条件。双方注意到两国行业协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双方认识到保险机构的参与对于提升两国金融市场包容性、增强经济韧性及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具有重要价值。双方承诺以及时、高效的方式处理相关牌照申请,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资质审批。双方欢迎相关企业进入对方市场,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支持开展业务。 双方同意推动中德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合作,探索建立跨境担保品管理机制,为人民币债券在跨境交易中用作担保品提供便利。 .双方同意共同推动中德资本市场投资者双向跨境投资。双方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国和德国金融机构参与各自债券市场。 (财政部网站) .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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