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造假1年就判刑”成为一种常态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4:52:54 中财网
  7月29日晚,科创板上市公司力源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判决书的公告》称,其实控人沈万中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30万元。

  沈万中之所以被判刑,究其原因在于力源科技于2021年曾发生财务造假情形。该公司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27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而作为公司实控人的沈万中,当时时任力源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因此被追究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在目前强调立体追责的市场环境下,力源科技财务造假案在2023年6月被追究了行政责任之后,又于2025年7月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原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因为财务造假而给投资者带来了经济损失,投资者还可以向公司方面以及财务造假的责任人沈万中等进行索赔,追究其民事责任。这就是目前追责机制的“三箭齐发”。

  所以,力源科技实控人沈万中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原本是寻常事。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该财务造假案中,实控人沈万中“造假1年就判刑”似乎成了一个新闻看点,成了相关部门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打击力度的一个见证。

  应该说,“造假1年就判刑”在A股市场确实是较为少见的一件事情。毕竟国人强调的是“事不过三”。比如,以造假退市为例,要求的是连续三年财务造假才会被退市。财务造假要达到一年退市、两年退市的标准,那还需要对财务造假的金额有着严格的考核,只有财务造假的金额达标了,相关公司才能因为财务造假而一年或两年退市,否则,不连续三年财务造假,相关公司是很难退市的。正因为有着“事不过三”的说法,所以,“造假1年就判刑”的案例确实很少见。

  当然,“造假1年就判刑”之所以较为少见,这其中也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很少有造假1年就停手的,少则2年、3年,多则4年、5年甚至更长时间。上市公司造假,仿佛需要一个完整的造假周期似的。正因为很少见到只造假1年的公司,“造假1年就判刑”的事情自然也就很少出现了。

  力源科技2021年的这次财务造假,仅仅只持续了一年的时间。但这并不代表该公司的思想觉悟有多高,仿佛从财务造假中醒悟过来了,因此不再造假了。而是因为其财务造假的问题被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了。从力源科技2022年4月第一次披露存在虚假记载的2021年年报到浙江证监局向其下发警示函,只有5个月的时间。而2023年1月,证监会即正式对其展开立案调查,并于5个月后作出行政处罚。因此,力源科技只造假了一年,是监管效率提高的一种表现。如果不是监管及时发现了该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不排除该公司的财务造假还会继续下去。

  而既然发现了力源科技的财务造假问题,那就当然要对财务造假行为进行追责,包括全方位的追责。而不是还要等力源科技继续财务造假,满2年、满3年,然后再来追究刑事责任。这虽然不是追责应有的态度。所以在追责的问题上,不存在造假1年、造假2年、造假3年的区分,这是追责与退市不同的地方。因此,就追责来说,只要存在财务造假问题,就应该追责,该判刑就要判刑,管它这种财务造假行为是1年还是2年或是3年呢?所以并不存在造假1年就可以不判刑的问题。“造假1年就判刑”成为新闻看点,只能说是一种少见多怪。

  不过,就“造假1年就判刑”这个新闻看点来说,笔者倒是希望这个看点能够成为一种常态,有更多的公司与责任人因为财务造假1年就被追责,甚至就被判刑。一旦“造假1年就判刑”成为一种常态,这一方面表明监管效率的大幅提高,另一方面也表明打击财务造假行为力度的加大。如此一来,就会有更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被抓住,其对后来者的震慑力也会因此而大大提高。
  .....
各版头条